十来平米的房子,看样子之前是用作储物室的,现在被清空,中间摆了两张接在一起的长方桌,七把椅子其一位于主位,其余分列左右。桌子上还搞了两盆盆栽,每个位置前面都摆上了水杯和烟灰缸。
李麦赞了一句:“不错啊一哥,档次很高!”
张天明哈哈一笑,“不错不错,搞得跟常委会议似的。”
一哥哈哈大笑,拿下肩膀上搭着的毛巾,擦了把手,说道,“怎么样,还行吧。我亲自布置的。”
大家伙一阵调侃。
坐定,李麦扫视了左右一圈,几个弟兄穿着跟农民工似的,但是在李麦的眼中,他们一定会是比坐在高档写字楼里办公的人更加的具有执行力。
他要的就是这个。
“注册公司的所有手续全部办了下来,从现在起,我们就是一个团体了。”李麦开始讲话,“昨天没来得及,今天我正式自我介绍一下。我曾服役于猎人部队短刀突击队,也就是传说中的总参101旅影子部队。你们都参过军,在不同的军种服役,但对于101,相信你们都有所耳闻。”
“在我看来,我们即将要做的这份事业,就是一场战争,一场持久战。我希望各位打起精神来,拿出当年在部队的战斗精神来,首先要做得,是打好第一仗!”李麦讲话掷地有声。
众人的未冷的热血顿时沸腾起来,仿佛回到了当年那个让人血脉贲张的战场。
能够成为领导者,成为出色的指挥官的人,他必定具备超强的号召力和感染力,并且具有独特的人格魅力。在显赫家族长大的李麦,耳熏目染,经过众多共和国精英潜意识的教导,综合了每个人的特点,有着一个传奇一般的父亲作为榜样,已然成为了一个领袖型人物。
这样的人,一旦看准了机会下定了决心去做一件事,必定会把这件事情做得比绝大多数人都要出色、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