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张标统的想法。
在文总生活的原时空,在21世纪前期的一段时间,有些法律界的败类和纱布公知,为了满足自己廉价的道德优越感或为了出风头,完全无视最基本的伦理和公正,很是制订了一些专门保护犯罪分子“人权”的脑残法律。
如果那个“闻大善人”如果让那些二逼来审,他们肯定会说:“闻老太爷已经超过七十岁了,所以免于刑罚……”云云,然后再自我吹嘘什么“人权”、“人道主义关怀”、“爱心”等等啥的。
文德嗣是最反感这种东西的,“严刑峻法”才是他最推崇的法律思想,他麾下的共同社制订的法律肯定不会有那种脑残型法律。至于什么保护犯罪分子的人权,给老子滚一边儿去吧!该杀就杀,该关就关,要是保护了罪犯的人权,受害者的人权该怎么办?
别说那个“闻大善人”才七十岁,就算有三百岁,在共同社这里也是照杀不误!同样的还有未成年犯罪,这家的纨绔恶少照样杀了不少,什么“未成年人犯罪免于处罚”这种二逼的法律观点,在文总这里也是行不通的。在共同社这里,完全法律责任年龄是12岁,凡是超过这个年龄的罪犯,通通按成年人算,该杀就杀。
“因为相同犯罪行为造成的后果,并不会因为罪犯是未成年人或老年人而减轻,所以刑罚也不能减轻!”只论结果不论人,这就是文德嗣的法律思想,这才是真正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
张标统当然不知道文德嗣的想法,也不会关心共同社的法律建设,他的任务就是这次剿匪行动的先锋。他现在唯一的想法就是早点儿赶到兀匪老巢,把他们堵在里面。
不过,他的部下这一路的表现,却让他头痛不已。
因为29标的中下级军官和士兵,大多数都是旗人。这些旗人大爷们可不怎么把他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