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类的煞风景之举。如果不小心轮回到这样的身体里,魔魂会在觉醒之后不久就会郁郁而终,重新投胎。
看似庸庸碌碌的普通众生,才是魔魂最感兴趣的人生,他从中看到了无穷无尽的差别。又从差别之中体验到妙处。
秦先生非常普通,出生在没落的官宦之家,很小的时候就有意当一名教书先生,觉得这个职业“很有趣”,觉醒之后他才明白,原来教书先生是他从来没经历过的人生。
教书是个很有意思的行当,秦先生喜欢看到孩子茫然的眼神,对他来说。字句与书籍是一个充满光明的世界,对懵懂无知的孩子来说,这却是一片黑黢黢的森林。到处都有毒蛇猛兽。秦先生对教书并不上心,只喜欢站在光明世界里饶有趣味地看着孩子们胆怯地摸索前行。
他决定在三十五岁的时候再入轮回,教书的乐趣也就这么一点,不值得花费太多时间,可是一件意外打乱了他的计划。
人生一世要经历娶妻生子,魔魂自然不会省略这一步。他品尝其中的快乐,欣赏其中的优美。然后在娇妻老去、子女长大成人之前甩手而去,他从不为妻子儿女以后的生活着想。因为这是人生该有的一部分,三四十岁壮年早逝的人有的是,这些人的妻儿该如何生活,他的妻儿也该怎么活。
芳芳的母亲是个温柔贤惠的女人,知书达理,除此之外再没有更多特异之处,是名再普通不过的凡人,年纪轻轻就死了,但这不会影响秦先生三十五岁轮回的决定,孤儿也是常见的人生现象,芳芳没有特权。
可有一样东西不常见,那就是神魂。
在秦先生诸多的轮回生涯中,这是第一次见到神魂,更不用说拥有他血脉的神魂。但他早就了解神魂,比一般人知道得都多一些。
“三魂七魄承载着悟性、意志、记忆等等这些看不见摸不着却十分重要的东西,你之所以千变万化之后还是慕行秋,我之所以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