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小秋是个好孩子,能吃苦,胆子大。哈哈,我到现在都记得,他骑着我家的枣红马,从街那头跑到我家门口,拽着我家老大的媳妇逃走了,哈哈,我们被困在岛上的时候,总说起这件事,大家一笑,连心情都好了。多亏了他这一抢,野林镇才有几个人逃过了魔种侵袭,其中就有我家老二,你听说过吗?沈昊在庞山很有地位……”
“我哥哥真的来过止步邦吗?”雷驰不得不再次打断沈老爹。
“那是几十年前的事了,小秋突然出现,把我们这些魔奴从地穴里救出来,又突然消失了,唉,我还以为能离开止步邦,临死之前见一眼我家老二呢。还有一批魔奴,因为魔种未消被留在地穴里,出来的不多,都是可怜人呐,就因为沾染上魔种……”
“慕行秋。”雷驰终于说出这个名字,这是他从别人嘴里听来的,不如为何,每次说起或是想到这三个字,他的心总会轻轻一坠。
“不过止步邦的生活也挺好。”沈老爹特别喜欢跟野林镇的人说话,也不管对方是不是记得往事,“外面虽然广大,可是事儿也多,种地得向官府交租,养儿子得去服役,养的马自己不能骑,都得交给小耳堡的玄符军……唉,话说回来,财主的儿子就没这么苦了,我家老二不就当道士了吗?”
“你说我哥哥会不会还在止步邦,但是因为某些原因不能现身?”
“谁?哦,你说小秋,那是个能做大事的孩子,哪天他要是从天而降,我一点都不意外,没准他会带着沈昊一块来,因为他们都是庞山道士。我这辈子就这一个念想,希望沈昊还能亲口叫我一声‘爹’,呵呵,可我现在也很满足了,知道沈昊还活着,而且活得好好的,我没有遗憾了。就凭这一点,我一辈子感谢你哥哥小秋,他把我从地穴里救出来,我感谢,可他带来沈昊的消息,才是我沈家的大恩人……”
雷驰默默地听着,没再打断沈老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