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得靳恒远的人,都知道,他不是一个好相处的人,工作态度虽然严谨,但生性挑剔,洁癖严重。想见他一面,一个个都得预约佐。
能预约到的,还都是给了面子的。
他的时间,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比金子还金贵。
谈恋爱这件事,他曾觉得这辈子都不可能再发生在他身上。
结果,不可能发生的事,却在重新认得苏锦之后,深刻的发生了。
当爱情在他身上生根发芽,他才发现自己的喜怒哀乐,原来可以被一个寻寻常常的小女人左右了。
而宠她,则成了他唯一想做的事。
他可以把所有时间空出来,就为牵着他的手,在月下慢悠悠的走过一段路,说一些不着边际的话,聊一些无关紧要的小事情。
最让他觉得匪夷所思的是:他竟觉得这样一种“无聊之极”的相处,很浪漫,很富有诗情画意。并且还恋恋不能自拔。
结婚已经有好些天,日子平平淡淡的往下走着,知道他们是夫妻的没几个。因为他一直没买戒指。
不是不记得,而是现在不好买渤。
买贵的,会吓坏她,买便宜,他会觉得委屈了她。
她是他的妻子,应该得到最好的。
戒指的事,还是姚湄提出来的:“恒远,都结婚了,没婚戒,可不好。去买一对吧。你一只,她一只,那才叫结婚。”
苏锦本想说不用的,可想着都结婚了,不戴,好像也说不过去吧……只好由着他带她去越王珠宝那边。
然后,他乱花钱的臭毛病再次表现了出来:他挑了一对三万多的钻戒。
“不好!居家过日子,钱得省得点花。”
她不要,挑了一对简简单单的铂金素戒,一对才八千多:
“这就挺好了。”
靳恒远看着那不起眼的素戒,很想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