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红墨水也行,效果肯定有差别,但都差不多。
确定海伯说完了,我才问:海伯,那个红点,大概点在什么位置?
“无所谓,反正点在狗头上就行了,狗头那么大,你不可能点到狗蹄子上吧?”
我说那肯定不会,谢谢海伯了,抽空找您喝酒去。
海伯笑了笑说好,我俩挂了电话。
当即我就直奔菜市场,想要一根公鸡的尾羽,那简直太简单了。
几乎人人都吃过鸡,但却不是人人都杀过鸡。我小时候就杀过一次鸡,拿着菜刀在鸡脖子上,用力的割下去,不用割断脖子,割开气管就行,然后扔到院子里就不管了。
那被割开咽喉的鸡,就扇着翅膀,满院子扑腾,结果整个院子的地面上都是一道一道的鲜血痕迹。现在经济发达了,大家吃鸡都是直接在超市买现成的,毛都拔净了,所以具体是怎么拔毛的,可能很多人没有亲自试过。
到了菜市场,我一句废话都不说,甩出去二十块,对那老板说道:看到没?就那只公鸡,屁股上翘最高的那根毛!我就要它了。
老板虽然不明白怎么有人买鸡毛,但还是爽快的接过钱,一手抓住公鸡头,另一手揪住那根尾羽,噌的一下就给拔了出来,疼的那公鸡不停的扑棱翅膀。
这根尾羽足足有四十多公分长,快比得上雉鸡的尾羽了,在回宾馆的路上,我心里盘算着,该去哪里弄条狗?
要是单为了去冯婆家里而买一条狗,不太值吧?
先不说值不值,我去过冯婆家里之后,忙完了我所要做的事,以后这条狗怎么安置?这是个问题啊。
这个问题确实蛋疼,我徘徊在宾馆的楼下,在小卖部前买了一瓶啤酒,蹲在原地闷闷不乐,一会灌一口。
也就是在我正迷茫的时候,一条脏兮兮的黄狗,摇着尾巴朝着我慢悠悠的走了过来,到了我面前,伸着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