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这个判决嘴上不说什么,内心还是有些疑惑和反对的。
那个男子本就是青衣军“妓营”中的一员,对他动手动脚,也能算违反军法?
不能吧?
只是,这些疑虑他们可不敢说出来,反而默默记在心间,免得以后一时脑抽踩了雷。
“……依照军法,杖毙!”姜弄琴冷漠地宣读,“行刑!”
行刑一共有四人。
两名女兵压制兵卒左右两肩,以免他动弹逃脱,另外两名女兵手持棍棒将其杖毙。
这个兵卒自然是不肯认命,用尽了各种办法和力气,试图挣脱,脸上的青筋爆了起来,面色通红涨血,狰狞无比,眼珠子甚至有脱出眼眶的架势……
沉重的棍棒携卷着巨大的力道,砸在身上,疼得他五脏六腑都要移位了。
奈何嘴里堵着东西,他纵然有满腹的怨毒也喊不出来,口腔很快就涌出了铁腥之气。
今日的风儿并不喧嚣,校场之上一片寂静。
整个营的兵卒面色铁青,吓得连大口呼吸都不敢,眼睁睁瞧着那个兵卒从剧烈挣扎到气息奄奄,最后没了活气,脊背到臀部这块地方已经烂了,露出了被打断的森森白骨。
执行的四名女兵依旧沉着脸,根本没有被眼前的场景弄得花容失色。
其中一人见兵卒咽了气,松开禁锢肩膀的手,抬手探了鼻息,又捏了脉搏。
女兵对着一旁观刑的姜弄琴道,“行刑结束,犯人已经毙命。”
姜弄琴挥手,“将这人尸体收敛了,算是最后的仁慈。”
这便是杀鸡儆猴,敲打那些心思浮躁的兵卒。
违反军令,便是这个下场!
自此之后,军营的风气上下肃然,时时刻刻念叨军规,生怕自己步了后尘。
当然,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好处。
男营的兵卒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