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官冲击,简直叫人热血沸腾。
秦空的某根神经被跳动,野心的苗头蠢蠢欲动。
就是这一瞬间,他才明白过来,为什么无数的人会那么的渴求权力,为什么至尊的强者不要逍遥,却要去建立宗门,甚至是建立帝国。
只因这种傲立巅峰,俯瞰众生,主宰一切的感觉,简直让人爽爆了。
“看起来,这七色甲骨正是上古蛮王的兵符!蛮王陨落之后,分散为七件信物,由后世传承。只可惜,核心甲骨损坏,七大部落再也无法将之复原。”
秦空目光熠熠,看着脚下匍匐的百万大军,他的心情格外激动。
在槟州城,七大蛮族长老一致拥护他成为新一任的蛮王,而冥冥之中,这似乎是早已书写的定数。
在这之前,他仅有蛮王之名,但在他接掌了这块只有王才可以掌控的甲骨兵符之后,他便有了蛮王之实。
这一趟,只要能够顺利返回南荒之地,他便可以名正言顺的登基为王,而且,有足够的力量站稳脚跟,保护自己的子民安乐太平。
蛮族永不为奴!
这是秦空给蛮族的承诺。
只要是他承诺的事情,即便通天彻地也一定会实现。
这一次,他也将完美地兑现诺言。
“你现在可以指挥它们吗?”公孙忆好奇地问道。
“这是当然的,不过现在没时间尝试,我们要赶快离开,帮我把它们收起来。”秦空递给公孙忆一个储物玄晶。
公孙忆点了点头,就飞冲了出去。
这些血咒战士都是死尸,就像梵摩尼的丧尸小队一样,是靠一股特殊能量驱控,所以可以装入储物玄晶。
公孙忆的速度极快,秦空只能看见地面上的血咒战士正在大片大片地消失。却完全看不清公孙忆的动作。
“这就是差距啊……我离尊者还是太遥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