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低头了,也只能憋着气,跟着起来致意。
朱莎一直没说话,直到这个阵势平息了,才微笑着道:“这样很好,我本来就担心案件的工作量太大,大家组成律师团来合作,最好不过。”然后,她便开始驾轻就熟地分派工作,一副指挥若定的模样——事实上,以朱莎的资历,对于管理这样的小律师团,也真的不算什么大事。
这个案子的工作量,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很大一部分要落在损害估算上面。国内的法律,对于名誉权损害的金钱赔偿,是相当保守的,基本上都是以可见的商业利益为上限,不会出现国外那种天价赔偿数字。因此,当朱莎提出,本案的损害估算,由李海来负责的时候,林菲力便又逮到机会发难了:“我有异议,我认为本案的损失很难估算,况且为了挽回两位当事人和我们公司的形象,也不应当纠缠于金钱赔偿,就算得到了赔偿,也应该公开宣布用于慈善事业。”
他这倒不是完全为了唱反调而唱反调,事实上国内打这种官司,原告一方经常是得不偿失,这又不是肖像权,有各种合同可以作为佐证,名誉权顶多判赔个五位数,那就了不得了——可是仅仅五位数,对于华美这样的大公司,对于姚诗儿和蓝映真这样的国内一线明星来说,又算什么呢?因此很多类似的案件,要么是设定赔偿标的为一元钱,要么干脆宣布所获的赔偿全都捐掉。
但,谁让他碰到的是李海这种异数呢?李海抬起头来,又是一笑:“林律师,异议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