俊的年轻人,戴着墨镜,穿的衣服都挺值钱,手腕上一块百达翡丽,典型的暴发户装束——好吧,这么说其实有点苛刻,好多低档次的暴发户都只知道劳力士呢。
不管怎么说,这年轻人给他的观感一般,他也懒得理会。继续抄书,那年轻人却好似对他做的事很感兴趣,伸头过来看,不一会就啧啧称赞:“兄弟,你的字写得真不错,这是中庸吧?我小时候也背过,都快忘光了,实在不合我的性格。”
你家家教还这么好呢?李海有点意外地看了他一眼,埋头继续抄,抄完了把纸张一撕,递到他的面前:“送你吧,我也就是随便写着玩。”
年轻人有些意外地接过来,摘下墨镜看了看李海,忽然呲牙一笑:“李海,不错,我看你很顺眼!我是方超,怎么样,认真考虑一下,跟我干吧!”
李海一怔,心说你怎么阴魂不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