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能给他这么大的剌激,脑海里,却又现出一副图景,舞台上,穆桂黄全身披挂,背插靠旗,手中银枪前后翻飞,那些番兵围着她不停的翻跟斗。
但随后,却又不自禁的幻现出金凤衣光着身子的样子。
“乱七八糟。”李福根晃了晃脑袋,不再多想,听着里屋的动静,金凤衣可能在运气,好一会儿没动静,不过也没等太久,终于有了穿衣服的声音,没多会,金凤衣走了出来,李福根回身一看,眼光不由自主的一亮。
金凤衣换了一身青色的紧身劲装,细腰长腿,曲线妙曼,最主要的是,她锐利的眼光,让李福根心中狂跳:这正是他一直幻想的生活中的穆桂英的样子,袁紫凤在生活中是一个娇嗲的小女人,金凤衣才真正符合他的想象。
可以说,穿上衣服手拿宝剑的金凤衣,比脱光了的金凤衣,更让他动心。
这可能是人类独有的一种心理,真正狂热的爱情,首先是心理上的,而不是生理上的,爱一个人可以为她死,往往不全是因为她的容貌,而是因为一些其她的东西。
“李师父,你说能冲出去吗?”金凤衣却没注意李福根神情的变化,而是往楼外看。
她手中拿了宝剑,还背了一个秀气的背包,即紧凑,后面看,又还带着几分娇俏。
李福根不敢多看,道:“应该可以的,他们的守卫都在睡觉。”
“但那些狗讨厌。”金凤衣最初的时候,当然试过逃跑,守卫好瞒,但那些狗实在太多太讨厌,无论如何也瞒不过,想尽了一切办法,却全都功败垂成。
“没事。”李福根摇头:“我以前是个兽医,专给猪狗治病的,狗见了我,不会叫。”
“真的?”金凤衣惊喜交集,扭头看他,眼中的光,亮得晃眼,李福根不自禁的又现出幻觉,金凤衣的眼,袁紫凤的眼,还有幻想中穆桂英的眼光,三双眼晴仿佛交叠在了一起,分不清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