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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5章 官制大改(3 / 6)

以后,县衙的捕快公差,可都属于刑部治安署,县尉属下的县兵,则属于刑部的防爆署,再加上一个司法部的法官,那么一个县的司法刑狱系统,就成立了,而且相对独立。

县令只管生产和地方建设,对于县内其它各部门只有监督权,奏报权,不可以强行干涉。

而司法部门,虽然接受县令的监督,却也和财务部一样,要向他的上一级司法部门负责,某种意义上来说,他连县令犯法都可以管。

这不仅弱化了地方主官的权利,更是让律法,刑狱,独立在了整个权力体系之外,而且把孙享福两年前就开始在善阳玩的双轨制度加了进来。

这样一改了之后,内政管理起来就轻松多了,朝廷国库有多少钱,能用多少钱,找财务尚书一问,就清清楚楚。

全国各地的刑狱司法,不是死刑需要钩决的,都可以由他们自行按律判处,即便是被县级司法判了刑的,还可以往州级司法部门上诉,甚至到长安的最高法院上诉,查案讲证据,判罚,以劳教,补偿受害者损失为最终目的,死刑很少,即便是有冤案,被冤枉者,也还是有很多机会伸冤,不会枉死。

地方治安,防爆工作,也有专门的人管理,前期的主要工作,就是杜绝乡法胡乱处置百姓,将大唐所有百姓的生杀大权,掌握在朝廷手上。

然之后,兵部职司不变,工部职司稍有变动,除了帮朝廷完成大工程之外,还要与商部联合,管理整个国家的制造业,将作监,不再独立被管理,也都划成了工部的一个部门,让其可调配的人力和产业资源扩大了很多倍。

户部少了钱粮方面的管理,却又多了很多税收上面的任务,因为,李世民要照搬善阳的那套税收制度了,而且,长孙无忌第一个出来支持,朝廷上,几乎没有什么反对的声音,现在皇帝那么强,谁敢反对啊!

再之后就是礼部和吏部了,这两个部门也有不小的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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