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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9章 李世民的智慧(4 / 6)

上的几位老大人聊了起来,主要是讲一些关于‘公民’这个词的含义,孙享福想到的套路很简单,温水煮青蛙,最先,给普通公民的权益不会太高,随大唐的国力提升,软硬实力逐步的提升,公民的权利再逐步提升,到时候,就算出来什么问题,皇帝也能自如的控制。

至于最开始的公民等级划分,共分为三等,一等公民,是皇族,勋贵,官员。

二等公民,是大唐现有非奴籍,贱籍的人,其中包括以往哪些读过书,却没有当官的所谓士人,农户,工户,商贾等。

三等公民,则是所有非前两类的公民,其中,原先一些歌舞表演艺人,只要不是犯官之后或罪人,原本属贱籍的人,将会被提升为二等公民,孙享福用了一套,职业或有贵贱,人却不应该有贵贱之分,要知道,先秦时期,不事生产的读书人,也经历过社会地位低下的日子。

而今后正真属于三等公民类的,只有犯罪的人,或者外族奴隶,战俘。

孙享福提出的这个构想一旦成立,那么整个社会结构即将会被改变,除了一等公民阶级的群体,其它阶级的地位大多数是相当的,只有职业不同,没有人格贵贱的不同,这样,就会消除很多的歧视,你想要特权,可以啊!你去当官啊!在职官员属于一等公民,确实享有特权。

这么做,剥夺的是那些读过书,却没有出仕的仕人阶级的权利,提升的,是除原本仕人阶级之外的所有人的社会地位。

孙享福这个构想一提出来,就获得了饭桌上其中几人的认同,那些并不当官为朝廷出力的人,确实不应该享受特权,你读了书,别人就应该让着你?法律就应该偏向你?没有这个道理。

享有特权的人,应该是给这个国家,这个社会做了贡献的人,就像赏赐,只给有功劳的人一样。

长孙无忌最先表示了对孙享福这个构想的认同,他认为这样设置,会促使更多的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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