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靠着一己之力,影响金融规则。
首先要对大明储蓄银行进行拆分和处置,原本大明储蓄银行既能经营普通的存贷款业务,又能发行货币,还兼具制定利率的权力。
大家一致决定,对银行进行瘦身,成立中华银行,专门负责发行货币,制定利率政策。普通的存贷款业务,交给其他银行。
中华银行设立十五位董事,两京一十三省,各分得一个名额,这十五个人,秉持客观中立的立场,制定利率,决定每年发行货币的数量。
说起来冠冕堂皇,可实际上,这个中华银行的十五位董事,背后就是各省的金融力量,就是那些强大的世家商帮,其中有九席,都出自交通行一系,银行的操控权,牢牢捏在了唐毅的手里。
把金权从朝廷手里剥离,直接交给富商世家,不算是什么好办法,以后肯定会出问题。奈何唐毅也没有办法,毕竟提倡了多年,商人的地位虽然提上来了,可依旧不足以抗衡强大的文官集团。
金权过大当然不好,可是金权被完全掌控,也不见得是好事情,关键是要找到那个平衡点。
中华银行原则上和内阁诸相一样,都要接受立宪会议的监督质询,每一年,首相要去发表施政报告,财相要报告财政预算,中华银行也要做金融安全与发展的报告。
通过立宪会议之后,才能正式成为法令,颁行天下,落实执行。
如此一来,基本上形成了以立宪会议为核心的权力构架。
但是问题也随之而来,如果立宪会议、内阁、银行,还有其他实权衙门之间,出现了矛盾,要如何解决?
难不成还有他们甩开膀子,大斗一场不成?岂不是又要天下大乱?
这时候,阳明学会的价值就出现了,按照唐毅的设计,首相、财相,立宪会议首席资政、中华银行主席、陆海军总参谋部长官,大理寺首席法官,都察院掌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