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直不敢相信,世上竟然有如此神骏的马儿。
所有人都露出了痴迷的神色,观礼台上,好些第一次见识皇家威仪的百姓都纷纷跪倒,顶礼膜拜,激动的满眼是泪水。
好一个马上皇帝,真是太威严了!
都是人靠衣服马靠鞍,隆庆穿着朱棣留下来的铠甲,骑着威严神骏的弗里斯兰马,一手按着宝剑,一手抓着缰绳,马匹健步跑着,从参加阅兵的将士前面走过。
每到一队的前面,士兵们一起单膝点地,高声大呼“吾皇万岁!”
声若洪钟,震撼心灵,这都是朕的士兵,多么雄壮,多么威严,自从土木堡一役,大明再也没有如此强兵勇将了。终于,在朕的手里,大明中兴有望,历代的先祖,你们看着吧!
隆庆激动之下,眼圈发红,咽喉仿佛被什么堵住了,直到走了一圈下来,才看到地上黑压压跪着数千将士,隆庆这才猛然醒悟,赶快又折返跑到了中间。
运足了丹田气,几乎带着颤抖,吐出两个字:“平身!”
刷拉,士兵们一起站起,动作整齐划一,完美无缺。戚继美偷偷擦汗,差点吓得把心吐了出来,按照原计划应该是每走过一队,就喊一声平身,谁知隆庆太过激动,竟然给忘了,戚继美想要给皇帝使眼色,隆庆也没察觉,他也只好硬着头皮走下去,所幸最后隆庆记了起来。
皇帝策马奔腾,到了将士中间,骑术相当了得,一声平身,更是中气十足,竟然比原来预想的还要好。
要知道隆庆自从登基以来,都以懒散好色著称,各种段子满天飞,还有人故意编排,说隆庆是万花丛中的小蜜蜂。
不过今日一见,百姓们可都不信了,多英明神武的皇帝啊,衣甲鲜明,马跑如飞,十足的马上皇帝,哪有一点被酒色掏空的迹象!
哼,看起来啊,都是那帮讨厌的文官,暗中作践皇帝陛下,真是可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