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是艳光四射。
原来,昨天酒宴诗会的主人家却是她。而她有是周秀才所杀之人的妹妹,真是天涯何处不巧合啊!
最他娘糟糕的是,当年的周秀才是看着梅二小姐穿开裆裤长大的。想来梅小姐小时候是个熊孩子,水人家,三四岁在水捕鱼捉虾,周秀才定然看到过她的泳装英姿,自然熟悉人家的身体特征。
梅二小姐身体隐秘部位定然有与常人不同的地方,而以往的那个周秀才恰好知道。
这个问题问来,自己又该如何回答,这不是要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