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有我程采和这一号。就算不能做那入幕之宾,能与秋叶姑娘喝上一杯水酒,我也很满足了。”
说着,胖子便拿起毛笔,在宣纸上刷刷写了起来。只是胖子颇为害羞,竟然用袖子挡着,不让唐安看见。抬头看唐安一眼,道:“唐安,你也写一张吧。”
“少爷,我才疏学浅,恐怕没有这个机会。”唐安谦虚道。
“怕什么,来都来了,为什么不写?”程采和道。
唐安想想也是,便也提起笔啦,思考应当写些什么。看着才子们眉头紧皱奋笔疾书的模样,联想到柳倾歌的舞态和凤之岚的话,唐安忽然感觉灵光一闪,想到了些什么。
虽然凤之岚的理由在情在理,让人深感同情,但是戏子无情,婊子无义,女人往往是最会骗人的。
按凤之岚的说法,柳倾歌患的是自闭症。但患了这种病的人,本身就与世隔绝,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柳倾歌身处飞雪悦兰阁这种地方,每天阅人无数,是绝对不可能愿意在这么多人眼皮子地下唱歌跳舞的。
唯一的解释就是,两个人在演一出欲擒故纵的好戏!
若是二人故意这么做,好处是不可估量的。抛给了每个人接近柳倾歌的机会,谁能挡住这种诱惑?要知道,那可是面对面的交流啊。虽说凤之岚“入幕之宾”四个字有些歧义,其意思不过是给柳倾歌找个闺中密友,但这样的机会,已经足以让所有人发狂了。
不为别的,只为那人是柳倾歌。
那些对柳倾歌慕名已久的公子们也许想法和程采和一样,就算当不成朋友,留个字迹让女神知道也好。见得笔迹多了,谁知道她会不会对自己留心?再说了,就算这次见不成,但有了个念想,以后这些人必定还会经常光顾。
如此手段,确实高明至极。
想到这里,唐安已经对凤之岚的心思猜了个八九不离十,带着一丝笑意,提笔在白色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