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云冷笑着从嘴里吐出一个字:“死!”
一枚铅丸在火药的推动之下,激射而出,带着火焰和硝烟,直奔鞑子的胸膛射来。
莽古斯是奥巴的侄子,嫩科尔沁的台吉,他作战勇敢,深受奥巴的赏识。莽古斯更是信心十足,他要让人知道蒙古勇士的厉害。
他伏在马背上,快速冲击,过了一关又一关,距离明军只有不到三十步的距离,只要冲过去,就可以大砍大杀了!
宝刀已经**难耐,需要饱饮鲜血。
“死吧,胡扎!”
他把大刀举起,就在这一刹那,莽古斯本能感到了不妙,下意识的将刀横在了胸前。宽大的刀背就像是一面小盾牌,保护住胸膛。
就在一刹那,铅弹击中了刀背,大刀精铁刀瞬间折断,碎成无数的小块,迸溅的铁片射入莽古斯的身躯,一朵朵血花喷出,他的身体就像是喷泉一般,红色的液体瞬间都炸了出来。
莽古斯脸上抽搐两下,破布一般的身躯直挺挺倒了下去。
“台吉!”
“主子!”
身边的奴才吓得魂飞魄散,急忙下马抢救。
可是等到他们下去,为时已晚,莽古斯早就流干了血,脖子上还有一道狰狞的伤口,足有三个指头宽。
“完了,台吉死了,莽古斯台吉死了!”
失去了领头人,鞑子就好像被抽干了三魂七魄,亲信们保着莽古斯的尸体往回跑,其他人一下子没了主意,有的跟着逃跑,有的继续冲锋,有的向前,有的往后,鞑子自己就乱套了。
“前进!”
岳子轩的命令下达,士兵们迈着整齐的步伐,逼近十步,第一排的士兵单膝跪地,射出子弹,连看都不看,急忙转到后面,装填弹药。
所有士兵就像是高效的收割机,任何鞑子连三十步之内都没法达到,就被明军一一枪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