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了头,任凭弓箭射来。
只听到砰砰作响,弓箭基本落地,即便是少数穿透了铠甲,可是也没有伤到士兵。
自从孙元化突破了优质钢铁的瓶颈。明军的军工产品就不断提升档次,铠甲越来越结实。刀枪更加锋利。
汤辉手上有银子,又离着义州不远,自然不会少了好东西。他的部下骑兵几乎不比张峰的差!
冲透了鞑子的箭雨,双方越来越近。汤辉咬了咬牙,单臂提起一丈六尺的骑枪,硕大的枪头稳稳指向了鞑子。
后面的士兵也都如此,把骑枪平稳举起。听说这种作战方式在营州用过,建奴还没有尝过厉害,今天就让他们见识一下。
双方越来越近,士兵们凝神静气,把平时训练的功夫都拿了出来,眼前就是一群稻草靶子。插标卖首,不值一提!
“杀!”
汤辉爆喝一声,他的枪尖猛地戳中一个专达的胸口。枪尖入肉,巨大的反弹力道传来,枪杆瞬间从中间断裂。在断裂之时,汤辉已经松开了五指,丝毫没有收到影响。
正所谓一寸长一寸强,骑枪越是长大。杀伤力就越强。不过重量也会增加,张峰提出了折中的办法。就是将枪杆掏空,然后用布条缠起来,看起来枪大得吓人,却是外强中干。
不过反正骑枪只用一次,也是足够了。
汤辉的长枪就轻松穿透了建奴的胸膛,四棱的枪尖扎出了狰狞的伤口,鲜血和内脏一起流出来。建奴手脚抽搐,落在了战马前面。
其他的士兵也是如此,一片长枪刺来,就像是洪水猛兽,所过之处,建奴成片倒下去,密集的队伍瞬间稀疏了很多。
残存的鞑子还在愣神,他们根本弄不清楚,怎么明军突然这么厉害了!
吃惊的关头,明军纷纷抽出腰刀,刀光闪过,剩余的全都被明军一勺烩了。士兵跳下战马,将人头全都砍下,清点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