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晓宇在长生岛一战受伤很严重,好在他年轻,又有功夫,不出两个月就恢复如初。加上他几次出入建奴的控制区,熟悉地理,了解民情,深受张恪倚重。
专门为了他成立一个军情司,刺探鞑子情报,收买拉拢间谍,散布谣言,施行暗杀……总而言之,就是做脏活暗活的。
张恪也是下了血本,他抽调二百名精兵给罗晓宇,另外又从难民之中寻找一批和鞑子有血海深仇的,他们办成三教九流,有买东西的货郎,有唱曲儿的戏子,有剃头匠,有厨师,总而言之,无所不包。
这些人就像是一张大网,撒在辽东,建奴的一举一动张恪都不放过。
罗晓宇眼下就是张恪的情报头子,兼任特战队长,在攻击金州之前,军情司的人手就提前乘船,登陆金州。
穿行在丛林海滩之间,罗晓宇显得轻车熟路,对身后的年轻人笑道:“虎子,谁都有第一次,不用怕,多出几次任务,见惯了血也就习惯了。”
身后的年轻人抿着薄薄的嘴唇,哼了一声,并没有多话。
“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这种小鬼只有吃苦头了才知道尊敬前辈!”罗晓宇如是想到。
他们正走着,突然由远而近,传来一阵马蹄声,是鞑子来了!
罗晓宇下意识的去抓火铳,可是身后的年轻人一把压住了他的枪管。不让他轻举妄动。
转眼之间,身后的五六个年轻人带着其他士兵迅速隐藏在树林和山石之间。这帮人动作极快,而且挑选的地方十分刁钻。藏进去就看不到了。
罗晓宇还在被大变活人吃惊的时候,年轻人拉着他的胳膊,跳到了山石后面。
他们刚刚藏好,远处的建奴离着越来越近,年轻人仔细盯着建奴,随即从嘴里跑出一串清脆的百灵鸟声。罗晓宇差点惊掉了下巴,没看出来。小家伙本事不下啊!
此时,鞑子终于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