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人始终是下九流,他在一年多之前,前往义州投军。想要凭着本事拼杀出个功名。
在入伍测试的时候,罗晓宇功夫出众,人又成熟机灵,正好被张恪选中,接下来的一年,他接受了全面的培养。学会了建奴和蒙古的语言,风土民情都烂熟于心,又交给他更多的杀人之术。
原本罗晓宇的功夫还有花架子,经过这一年多。全都变成了最实打实的东西。
一脚下去,鞑子的下巴骨被踢碎,身体直挺挺向后倒下去。罗晓宇抢步,一脚踩在他的咽喉,愣是把鞑子踩得两眼突出当场丧命。
解决了两个鞑子,罗晓宇急忙跑过去,此时被追击的人已经落在地上,战马在身边悲鸣。罗晓宇急忙抱起了他。呼唤道:“朋友,你怎么样?”
“水。水……”
罗晓宇急忙拿出了水囊喂了几口,这个人缓缓睁开眼睛。
“鞑,鞑子呢?”
“都被我杀了!”
“哦!”此人咧嘴笑了两声,随即咳嗽起来。
“朋友,你是哪的人,我送你回去?”
“不必了,我是不成了,朋友,你杀了鞑子,我就信你!你知道我是谁吗?”
“不知道。”
“呵呵,我叫刘兴仁,我兄长叫做刘兴祚,也就是鞑子说的刘爱塔!”
“是他!”
罗晓宇一惊之下,差点把刘兴仁扔在地上。
这个刘爱塔实在是太有名气了,他本是开原人,被鞑子掳去。因为聪明伶俐,渐渐受到了老奴的赏识,被提拔进入军中。
攻击辽阳和沈阳的时候,刘爱塔还立下了功勋,一路升到了副将,负责驻防金州和复州,论起受宠程度,还远在李永芳之上,被定为汉奸第一人!
早知道他是汉奸的兄弟,还不如让鞑子杀了他。
罗晓宇动了杀心,刘兴仁似有觉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