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到了一个后腿,那个味道他这辈子都忘不了!
当兵,吃肉,吃肉,当兵!
乞丐浑身的血液都沸腾起来了,可是眼看着士兵冲上去的越来越多,剩下的俘虏越来越少,根本没有什么机会,乞丐急得抓耳挠腮,上蹿下跳。
一炷香快烧到了尽头,剩下的俘虏也不到十个了,城墙边上全都是残肢断腿,鲜血流成了河。有的俘虏干脆已经被吓死过去了,这时候有个三十出头的老兵举着刀刺向了俘虏的胸膛。
这个俘虏非常壮硕,他的一刀只插进去两寸多深,竟然断掉了,健壮的俘虏拼死挣扎,竟然把木桩拔出来。他带着伤,双手还被捆着,歪歪斜斜的跑了出去。周围看热闹的百姓全都吓得四散奔逃。
就在这时候,乞丐眼前一亮,梦寐以求的机会终于来了。他迈开双腿,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冲了过去。
砰!
硕大的俘虏被撞倒,乞丐也被弹出去一丈多,他也顾不得疼痛,从地上爬起来,猛扑到了俘虏身上,伸出双手,就奔着俘虏的脖子掐去。
大汉双手被捆着,只能拼命的扭动脖子,瞪着一双猩红的眼睛看着乞丐,可是乞丐比他还要疯狂,双手死死的扣住,掐得大汉脸都青紫了!
“我要杀了,我要当兵,我要吃肉!”
乞丐疯狂的吼着,一旁的百姓看得都瞠目结舌。
就在此时一炷香烧完了,张恪大声的喊道:“时间到了,停止杀人!”
这话出口,乞丐身下的大汉吐着舌头,还没有断气,乞丐急得红了眼睛。
“老子要当兵,你给我去死吧!”
他一口咬在了大汉的脖子上,腥臭温热的血液沿着牙缝迸出,乞丐满嘴都是可怕的红色!
周围的百姓全都像是看疯子一样,盯着这个乞丐。
一炷香的时间,一百零七名俘虏被杀,也就标志着一百零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