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起来,和尚喷了一口气,还借用了一根腿骨作为法器,反之红衣人仅仅弹了几次手指,最后将胭脂鸟击灭化灰,连僧袍都被烧出几个点,略占上风。
不管怎么讲,两人的强大非十三郎之流所能想象,抬手意动便可定其生死。正如蓝瓶儿所讲,三王完全不能用大修士标准衡量其实力,血舞如此,不净披风同样如此。
鸡腿没了,连腿骨也化成了灰,和尚斗法落败,神情反倒轻松不少;一边痛骂红衣人不得好死,一面整理僧袍“和蔼”说道:“小家伙本事不差,你来评评,和尚和他谁厉害?”
十三郎诚恳回答道:“两位前辈神技惊人,令晚辈大开眼界。”
和尚眨眨眼,说道:“你的意思是,我俩一样厉害?”
这也太无聊了,十三郎只好闭嘴。
和尚当他是默认,又问道:“和你那个朋友比起来,谁更厉害些?”
到底眼光不同,美帅被那只箭所惊时气息大放,难免被三王所察。十三郎对此早有准备,说道:“那家伙斗志不足……晚辈若能治好伤,应可与之周旋一番。”
和尚想了想,大致明白了十三郎的意思,再问:“此前你用的那个雷……”
十三郎老实回答道:“不是真本事。那东西是晚辈收入身体的一件异宝所化,蓄养三年才发一击,且后患无穷。”
事实摆在眼前,十三郎发出神雷后精疲力尽,不可能装也装不过去。
和尚欣然点头,说道:“我就说嘛,一个元婴都不稳的小家伙,怎么可能这么厉害。”
这是夸奖还是讥讽?十三郎只能装作听不见。
问明白最关心的两件事,和尚脸上的苦意降低不少,右手举着那张小小的弓,说道:“小家伙追到这里来,是不是为了它?”
十三郎回答道:“一半是为了它。”
和尚没有追问另一半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