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偏偏有个讨厌鬼的弟弟,爱拿她写歌开玩笑,经常偷偷到她房间里翻找,然后宣扬的恨不得全天下都知道。
唐蓁以为唐霜又要笑话她,没想到唐霜说了句写的真不错。
唐蓁诧异地看着一页一页翻看的弟弟,暗暗撇撇嘴,说:“好像你看得懂似的。”
唐霜看似随意地回道:“嘿,我厉害着呢。”
“哇~这首歌词写的真好!”
唐霜惊喜地扬了扬手中拿着的一张稿纸,像是发现了珍宝,虽然在唐蓁看来,这家伙是在故意夸张,但是心里依然很受用,最在意的东西被人夸奖,心情当然美滋滋,只是她脸上不动声色。
唐霜:“小蓁你很有诗人的潜质啊,这首《妈妈的手》写的很有诗意。”
说着,唐霜拿着稿纸抑扬顿挫地念了起来:
“去过天涯
到过海角
二十多年了
从未迷路
直到今天
才明白
妈妈的手里
有根
牵魂的线”
夜色里,唐蓁的眼睛里悄悄地闪烁着喜悦的光芒,只是她藏着,不让任何人看到。
“还谱了曲呢,曲也很好,姐,这是你自己写的吗?写的真棒,不行,我去拿吉他来。”
唐霜起身把客厅的吉他拿过来,抱在怀里,看着稿纸上的乐谱,磕磕绊绊地弹奏。
“哎哟,不熟悉,弹的难听,姐,你来。”唐霜很有自知之明地把吉他塞给唐蓁。
唐蓁假装很不情愿、很不耐烦,但在唐霜的盛情邀请下,勉强抱起吉他,试了试音,很快,一阵流畅清澈的吉他声就在阳台响起。
有伴奏没有歌声怎么行呢,于是随着唐蓁的吉他,唐霜开口轻哼。
哎哟~他一开口就坏事了,好好的氛围遭到破坏,唐蓁看了他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