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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四章 一掷千金(5 / 6)

嫁过去后在夫家的地位。

夫家给的嫁妆多了,女儿自然有面子,也证明夫家对女儿的重视程度。但想要更多的聘礼,自己也要给出足够的嫁妆。这笔嫁妆的价值,至少要比聘礼多。超出多少,代表着娘家对这个女儿的重视程度。

如果不考虑女儿在夫家的生活,完全可以只要只要聘礼不给嫁妆的。而嫁妆都是嫁出去的女儿的私房钱。

这一点倒是古今相同!

不同的是,现代人很多时候要聘礼的时候根本不考虑男方的实际情况。只考虑自己的面子,不能比别家的少。至于要了女儿夫家的聘礼后,要脸的,会将聘礼全部返回给女儿补一些回去。而稍稍不要脸的,将女儿的聘礼大部分扣下,只给一部分女儿带去夫家。

后者,实际上和卖女儿没什么区别。

后来,一些地方嫁个女儿要的聘礼礼金不仅将男方掏空,还让男方一家欠下一身的债。女方要到一笔钱后,不管是要脸的还是不要脸的、给女儿的嫁妆多寡,都实际上是将女儿夫家的钱都收刮到女儿手里。

那是正常的?

如果是古代,那样的联姻是绝不可能出现的。

就算是出现了,那样嫁出去的女儿,得不到什么嫁妆的,在夫家得做牛做马;如果得到的嫁妆很多,就很容易“得恶疾”身亡。

而现代的人呢?要超出男方自身承受能力的聘金的,不管带去的嫁妆多少,都是卖。区别区别在于是自卖的还是父母卖的。聘礼带去夫家多的,是自卖;带去少的,是被父母卖。只因带去的嫁妆都是女方的私房钱。而夫家为了买这个媳妇实际上是破产了。

女儿是卖出去的,却还想女儿去夫家耀武扬威。那绝对不是正常的婚姻。

那才是唐浩泽反感的地方!

自由恋爱之下,聘礼不是不该要,毕竟那是中国婚姻的古礼。但聘礼嫁妆多寡应该是商量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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