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论吧?!这就好象一个数学上的拓扑学命题,我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你的权力?你要什么权力?
我还在这天人交战呢,小雨可一点也没筹算放过我。我早说了女人的好奇心是很厉害的,更何况这个好奇心牵扯到了她自己的过去呢?
在我从结结巴巴到口若悬河的对小雨说了一个半小时的空话以后,(大家说的我空话多,就是那个时候落下的毛病!),我自以为已经说服了小雨。
就是说你要经常请我看片子,吃饭,陪我逛街,买工具,聊天,看电视。要每天来看我,不克不及来的时候要打德律风给我,如果打我手机,那么手机费也是你给。记得给我过生日,陪我过情人节。如果约会禁绝让我等,只有你等我……
可我不记得为什么这张照片会在小雨这里了,难道我们以前的最后一次争吵是我要求和解的吗?那是为了什么呢?唉,我的傲人的记忆力呀,你也有不争气的时候!
知道知道,我全知道,可你知道什么样的体例才是男女朋友的交往呢?
那明天见,拜拜。
不要啊,世界上有强奸的,没有逼着他人做男朋友的吧?!何况你是个女孩子呀,还一度在大学的清纯榜上高居榜首的!你不要用这种体例来找男朋友吧?再说我现在和你也不算太熟呀,我们的关系还是我告诉你的,你有掌控不是送羊入虎口嘛你?!
你有个我这么漂亮的女朋友还不满意吗?我知道了,你一定还是在嫌弃我!死落英,你不要小雨!你不喜欢小雨!
这里就可以看出男人的劣根性了。在多年后我对自己的反思时,我得出了这个正确的结论。男人其实其实不完全在乎女人的长相,关键在于女人的态度。如果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视为心腹,多半这个男人对她不会有太大的兴趣,反过来,如果一个女人对男人是不睬不睬,这个男人往往还就屁颠屁颠的要在她身后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