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侯汉人也来这一套了?狼吃羊变成了羊吃狼,这还有天理么?
短短两个月,汉戈部聚汉民二千余口,俘奴近三千,俨然已是五千人众的中等规模部落。之所以有这样的成绩,除了马悍冠绝三军的勇猛外,刚组建的汉戈骑兵也出力甚多。
这批汉戈骑兵与从骑,要么是被俘五年以上的青壮汉民,要么是出生在胡地的混血汉民,其中也有少量胡人。这些人中,无论是为胡人放羊牧马的奴隶,还是被各部落头人征召参与部落间相互攻伐的战士,久居塞外,习同胡人,骑射之能,不在乌丸、鲜卑等胡族之下。用新式马具装备之,以军旅之法训练之,再加上共同的命运所凝成的团结意识,使这支骑兵很快形成战斗力。
正骑二百,从骑一百五十余,三百五十多弓马娴熟的骑兵,纵然是再遇上泄归泥那三百鲜卑健骑,都有一战之力了。但马悍并不满足,在他看来,这支军队还有不少缺陷,最明显的有三点:
一、缺乏真正战场实战经验。汉戈骑兵多是见过血的,无论是最两个月来扫荡诸胡,还是以前参与各部落间争斗,手上都沾过血。但在马悍看来,这顶多就是帮派争斗时开片那种程度而已,与真实战场完全是两码事。
二、装备简陋。汉戈部不缺马,部中也有不少匠人擅于制兵甲,所制短弓,威力也不差。但因铜铁器少,箭镞制作受限,对于缺刃少甲,主要靠弓箭御敌的汉戈骑兵而言,这是个明显的软肋。
三、骑射不占优势。如果将这些驰射之士投放到中原战场,或许对以步兵为主的各诸侯军队拥有一定优势,但对付同样精擅骑射的鲜卑人、乌丸人,则毫无优势可言。其实这还是靠马鞍,尤其是马镫之助,汉戈骑兵的驰射技能才勉强与胡骑追平,毕竟人家是半辈子都在马背厮杀的职业战士,非半路出家的奴隶可比。
马悍的想法,就是利用马具领先一步的优势,训练出一支类蒙古骑兵。以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