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见得多了,按照规矩,扎克利也的确拿出几个银币作为酬谢。自己豪爽的名声可不能因为区区一个流浪汉让外人产生别的想法。反正,老子的确是把他留了下来,虽说一个铜板的工钱的确少得过分,却没有在饮食和住宿方面有所克扣。至于苏浩能不能接受?会不会离开?那就不是阿勒斯的事情了。
复杂心思与豪爽外表截然不同的巨汉很快发现,自己的确是雇佣了一个很不错的堂倌。
苏浩工作非常认真,脸上永远都是一副对什么都无动于衷的冷漠表情,似乎对周围发生的任何事情都没有兴趣了解。这家伙从不偷懒,更不会像酒馆里其他人那样喜欢睡懒觉。天不亮他就起来忙碌,手上总是操着不同的活计:清洗餐具擦抹桌子和椅子给酒杯抛光打蜡,以及在厨房里制作各种简单的食品……他仿佛一台永远不知疲倦为何物的人形机器,马力十足,而且不用担心磨损之类的问题。
唯一的问题,就是苏浩的饭量很大,每顿差不多要吃三个人的食物。这点瑕疵在阿勒斯看来根本就不是什么事情。红石城里的人不是罪犯就是恶棍,想要找几个真正愿意老实做事的伙计根本就不可能。即便是街边讨饭的乞丐也是又懒又馋,他们宁愿一整天趴在地上磕头,也不愿意站起来在厨房里帮佣。也许,这就是懒鬼傻逼和老实人之间的区别。前者永远都是脏兮兮可怜巴巴谁见了都想上去踹一脚,后者却多少值得尊敬,也很少有人想要主动招惹他们。
老实勤快在很多时候都属于褒义词。然而在红石城,却是被人欺负的象征。即便是在“银色利箭”这种小酒馆,身份和等级之间的差异同样存在。
山姆也是堂倌。这个身材精瘦的年轻男人脑子很活泛,身上的跑堂制服总是洗得干干净净,头发也梳理得一丝不苟。山姆很英俊,至少他自己是这么认为,虽然堂倌的工作范围是不断往来于厨房和前面的厅堂,山姆的活动范围却仅限于酒馆前厅,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