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场大战,打仗他不怕,经历过那许多生生死死,又在汾水之侧见过数十万人生死鏖战的大场面,眼前这点局面还真算不得什么,尽管面对的是二十余万乱匪但话说回来,不怕并不代表要率兵去送死,明知必败的仗,也就没必要去打了,这一战若他会毫不犹豫的率兵退守,并会命人立即放火烧尽金州粮草辎重,那将是最惨烈的局面,饿着肚子的二十万乱匪,欲退不能之下,会干出什么来,他清楚的很,整个大秦都将付出惨重甚至不能承受的代价。
思绪电转,心里却越来越平静,就像一汪潭水,能映照出整个天空,这就是在生死关头走过无数遭而培养出来的品性,每当危险来临的时候,他不但能察觉到危险,而且能从容面对,就像耐心的猎人在狩猎虎豹豺狼,这在平常人来说彷如天方夜谭,但在他来说却如呼吸般自然而然。
所以他拿定主意很快,在旁人看来,就是决断非常,毫不拖泥带水。
“传令,召回所有斥候骑军,一个半时辰之后,所有将士在营前列阵,将所有弩弓分发下去。”
既然来了,怎也要见上几仗,看看乱匪是否真是神机妙算,且能将人数上的优势发挥到最大,到时再做定夺不迟,这样一来,比的就是耐性了,看谁会先露出破绽,胜算也就会向另一方偏转,他还真不信乱匪能未卜先知,竟然能一眼瞧出他所有的布置,不过不管怎么说,战局好像从主动变得有些被动了,尤其是早已布置好的骑兵突袭好像已经无用,那只有毫无花俏的正面交手了。
三十里坪,乱匪乱糟糟的队伍出现在远方的时候,秦军早已严阵以待,乱匪看样子是已经整理好了队形,五万多人,光脚步声就能传出老远,只一会,密密麻麻的乱匪就已经占满了视线,秦军人数虽少,但背靠营寨,阵列齐整,人人身上最少都披着皮甲,在气势上却是比之人数众多的乱匪却是丝毫不让。
天气微凉,一阵阵微风从原野上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