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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眼前精挑细选出来的两千选锋之士,王缨得意地摸了摸下巴,这些都是潼关守军中精锐的精锐,身形强装。神情悍野,手里拿着地都是比横刀还要长出半尺的砍刀,刀锋雪亮,照得一双双凶悍的眸子灼灼放光。
王缨顺手从亲兵手里接过斟满了酒水的海碗,高高举起,慢慢洒在地上。“这一碗敬给死在阵前的弟兄们,也敬给将要死在阵前的大秦好男儿们。”
远处响动天地的厮杀呐喊声并未使他雄壮地声音有半点模糊不清,两千人静静肃立,从一张张满是坚毅的年轻面庞上扫过,王缨又举起第二碗酒。
“这一碗是壮行酒,喝了这一碗,杀人见血胆气也够。”说完一仰脖,咕咚咕咚便干了下去,最后一扬空碗,狠狠摔在地上。
两千人齐齐举起手中酒碗。仰头狂饮。酒水顺着嘴角流下,浸湿前襟。喝干了酒水,都是将酒碗摔下,碎裂声中,这些士卒眼中已满是狂热的杀气,脸庞看上去都分外扭曲狰狞,静静肃立在那里,仿若两千头地狱的修罗来到了世间。
“这最后一碗,等大伙儿破了金狗,我再与大伙儿痛饮。”
“杀,杀,杀。”
“杀。”
两千士卒齐声高呼,气势上已宛若千军万马。
两军阵前,第四拨骑兵已经冲到秦军阵前,这样一拨拨的冲击敌阵,看上去有些添油的感觉,但这是标准的草原骑兵的战法,战场上两军对阵,不可能一哄而上,不然不论阵型还是临阵指挥都是一件麻烦事,这样一拨拨上前,不断给对方以压力,直到一方顶不住崩溃为止,这样既节省兵力,容易变阵,更易指挥,好处是显而易见地。
萧可晋在后面看着两军决战之地,眼见对方步卒已经有些混乱,少数骑兵已能冲入阵中,将其阵势搅的更乱,脸上却无一丝喜色,反而紧紧皱起了眉头,对方本阵一直静静未动,就算对方前军崩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