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涌向琅琊城的难民队伍,按捺不住的吕川终于开口询问。
“说。”我同样站在山崖上,手上还拿着一只大猪腿,此时毫无顾忌地啃着,满嘴流油。此时我的装扮看上去十分古怪。并未衣着铠甲,身上也找不到半点南冥国军人的标识,而且还特意把自己的左眼套上一个眼罩,衣着皮革兽衣,看上去与跟土匪山贼并无两样。
“将军行事前,口口说我们敌人是贵族,可是这几天我们为何还要摧毁那些村庄,逼迫平民涌入琅邪城中?”
在这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我的五千多人就像蝗虫过境一般,但凡有人的地方,我的士兵就会对其进行疯抢,除了人,什么都抢!特别是那些贵族,士兵们抢狠了,甚至扒光了贵族的衣物,只留下一条遮羞裤。
而且,我充分发挥了毛太祖的游击队思想,“敌强我退,敌弱我追”。
如此一来,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我在琅琊郡算是声名狼藉,那些贵族一听到我的名字,夜里就算是有风骚百媚的狐女服侍都坚挺不起来。
我的脸皮就如同是锆合金铸就而成的,无论任何人,任何势力对我此举进行笔诛口伐,我愣是完全免疫,不受任何侵害。
我诡异一笑,道:“问题是,你见过我们的士兵杀人了吗?”
吕川十分坚定地说:“没有。”
“那你说我们对待敌人的态度应该怎么样?”
“赶尽杀绝!”吕川那刚毅的脸上露出了一丝狠厉之色。
“没错!”
我笑着点点头,快速地将大猪蹄连骨头都吞入腹中,随后用满是油腻的手拍了拍吕川的肩膀,顺便把油腻都擦了上去。
“吕川啊,我知道你勇猛非常,你的部曲个个凶猛,以一当十。但是有一点你一定要知道。打胜仗并非是为将者的全部,如何以最少的损失,最快的速度,最巧妙的方法击败敌人,这才真正的将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