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我跟四叔很亲近,但他毕竟不是我的家人,而且他身边都是城里人,说起来我和他们之间,还是隔着一个山沟,跟他们说话的时候,总有一种很遥远的距离感。
我反而还是觉得自己带着小狐狸独自上路比较好,轻松,自在,唯一的缺点就是要自己花钱,好吧,这个不是重点。
第二天一早,我就早早起来,收拾了一下行装。
我站在饭桌边,定定地看着墙壁上的猎弓。
不知道为什么,我有一种感觉,似乎以后,恐怕很难再用上它了。
不过,猎刀我会带上,这是我爹的遗物,而且带在边上,我心里安心。
我从来没出过远门,更没有上过火车,因此之前就向查凌和华哲请教,查凌告诉我一个藏匿刀具的方法。其实很简单,我的猎刀只有不到四十公分,只要把它刺入野猪的大腿腊肉里就行了。外面再封好包装。
离开之前,我把钥匙交给村长,虽然房子破旧得很,但总归是我爹留下来的房子,我让村长帮我照看。
本来我是打算走路出村子的。算好时间大概是中午到乡里,然后再花5块钱坐公交车到县城。公交车到县城时间应该在晚上6点多。然后再找个8块钱一晚的旅店住下就行了,我以前上学的时候,差不多都这样。
可我刚到村口,就听右手边的道上传来一声汽车的喇叭声,转头过去,就见冯二水那货正倚靠在他的面包车门上,一脸嘚瑟地看着我。
“我说二水,你小子皮紧是不是,要不要我替你松松?”
冯二水笑嘻嘻地把脸凑了过来:“来啊。你松,你松的话,老子就不载你去县城。”
一听他这话,我赶忙伸手把他的脖子揽了过来,喷着唾沫道:“你真的要载我去县城?”
“废话,你四叔他们昨天也是我载的!”
我当下勒得更紧了,咬着牙齿说:“你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