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的事,他们把我们两的事都当成一个浪漫的故事听了,所以都很感兴趣,只不过这次我没多说啥,毕竟苏雅被人欺负的事,我觉得这很不光彩,没法说,后来到了十点多的时候吧,小王的家属来公司了,当时得知来的人是小王家属的时候,我就知道麻烦来了,要掏钱了,其实他们前两天就来过,那时候是郑虎在公司呢,郑虎给他们说老总不在,然后给打发了,今天又来了,估计也是公司有人告诉小王我回来了,而他们找我的目的,肯定也是要钱呢。
果然,小王的家属来找我,就是来要钱的,说是小王的手,也算是因为我和公司才闹成那样的,在医院里面的手术费跟治疗费,还有后续的一切费用等等,都必须得公司来承担,说实话对于小王这事,我心里也挺愧疚的,毕竟他家属说的没错,他的手能出事,确实跟公司或多或少有关系,但是但从这件事来说,他的手被伤。责任是明明白白的,那就是眼镜男搞的,就算是告到法院的话,那肯定也是眼镜男的责任,这钱用不着我出,如果说小王是在我公司里上班的时候被眼镜男给伤了的。那我没话说,这钱我肯定出,可小王已经辞职了,他在外面出的事,跟公司有关系吗?
其实我这人的心也挺软的,从我个人的角度来说,给小王点钱也行,但这是出于人道或者道德方面我给的,如果让我去赔偿小王的医药费啊乱七八糟的,这个亏我不吃,我要是掏钱了,那岂不是说明这件事的责任在我了?
所以我当时给小王的家属说:“小王不是已经报警了么。警察都立案了吧,那就等抓到犯罪分子的时候,让他们来赔偿吧,公司这边是没这个责任的,但是鉴于小王在我们这里工作过,我可以最多给一万块。算是我个人对小王的赔偿吧!这笔钱跟公司没关系!”
小王的家属自然不同意,说疑犯现在在哪都没眉目呢,如果一直抓不到人的话,那小王的医药费啥的,不就得自己掏么,这也太亏了。来我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