聪明,扎实的功夫。很快被选入狼牙特种部队。
他的枪法,各种狡诈战术,诡雷,全部学的炉火纯青。第一次杀人,是教官让他击杀一名死刑犯。
用的是重狙,近距离的狙击死刑犯的脑袋。一枪开出,脑浆喷射,血水全部溅到陈凌的脸上。那时候,他才十五岁。
杀过后,教官请他吃饭。吃的是完全生的牛排,还有猪脑。热气腾腾,刚从猪脑袋里取出来的。足足半斤猪脑。
那些猪脑,就像是他刚刚杀的死刑犯的脑浆。
陈凌当时明白,他必须吃下去。如果不吃,就会被剔除出狼牙特种部队。那么,他的人生依然无法强大,辉煌。
所以,他咬牙吃完了牛肉,猪脑。拼死命的吃,吃的时候,自己用手掐着大腿,将大腿生生的掐掉一块皮。
吃完后,没有吐!
也是这样一堂课,让他习惯了死亡。习惯了在战场上漠视生命。
在边境上,力战毒枭,战俄罗斯入境的雇佣兵。杀杀杀·····在那一年里,在丛林里。所有的记忆都是血色,为了活下去,不择手段的杀。
时至今日,陈凌有时候看自己白净如玉的双手,他却已记不清,到底杀了多少人了。
男儿当杀人,杀人不留情。千秋不朽业,尽在杀人中。
杀一人为罪,屠万是为雄。屠得九百万,方为雄中雄。放眼世界五千年,何处英雄不杀人!
陈凌的心,在从尸体堆中爬出来时,就已经学会了心狠手辣,对待一切敌人,绝不留情。无论是襁褓中的婴儿,还是白发苍苍的老人。但为敌人者,杀杀杀!
一般在对敌的状态中,像海青璇和陈凌这样放声聊天,唱歌是为大忌。电视里,那种在战地的晚上,一名士兵思乡情切。拿出一把口琴吹着,并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