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自己领地的打算,然而那头突然出现的霸王龙骷髅却紧追不舍,一直到涟漪遇到了朱鹏。
“你们团队的氛围真好啊,所有人都肯战死,只是为你能活着逃出去。”往篝火里添着骨头,朱鹏不咸不淡得低语道。
“……队长是重步兵,而且也只有我才有能力在以后的日子里照顾大家留在家乡的亲人。”重步兵在那种情况下,基本上怎么都没跑了,并且无法突破入圣域,寿命与职业生涯也就和凡人相当,从这个角度而言让一个大家都信得过的精灵逃命,的确是最理智的选择。
有人会觉得,生死关头之下没有多少人能够保持理智。但实际上,长年游走在生死间的高阶雇佣兵能保存部分理智。
在奇幻世界的雇佣兵小队中,如果队伍里有精灵的话,在团灭时尽可能让精灵活下来几可说是一种无声的默契了。
首先,这个种族就比较侧重于守序善良,其次精灵寿命够长,再次活得越长的精灵往往越有钱。
全队尽灭,让一个精灵活下来,后辈子嗣甚至可能几代人都受到照顾,以精灵对艺术品天生的敏锐,他们在几百年前不经意买的几种小玩意,在几百年后的人类中就成为艺术绝品了。
反之,让人类队友逃出活下去的话,只要不能突破圣域,他再怎么尽心竭力也顶多照顾你家人十几年,这也是长生种往往不愿意和短生种交朋友的原因之一,从利益交换的角度讲,长生种真的是挺不划算的。
“接下来,你有什么打算吗?”基本算是接受了涟漪的解释,朱鹏没有再追问什么而是如是问道。
“返回精灵森林,向我叔叔借一点钱,然后去瓦卡尔镇把队友的孩子们抚养长大,再然后。我,我还没想过。”看来涟漪是打算延续精灵的美德了。
这样的美德与善行在某种程度而言已经是对精灵的一种潜在保护力了,人类中许多善良阵营的人不惜为精灵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