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衣,就跟在刘半仙的身后。
这次刘半仙头疼了,本来想甩开这个电灯泡,没想到这家伙如此没有底线,竟然比无赖的还能粘人,心中是既佩服此人的口才,也恨这人的脸皮太厚,竟然刀枪不入,一点颜面也不在乎。当然刘半仙也知道,这种人最是可怕,因为他能屈能伸,一般人拿他根本无可奈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