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却也没有反驳,没有拒绝刘知玉的“好意”。
刘知玉算是王配伦的心腹之一了,当王配伦一入主刑部时,刘知玉便是第一批投靠的人,拍王配伦的马屁,那叫拍得一个响,王配伦又在用人之际,便顺理成章地把能拍他马屁的人,安排到了重要的岗位上,而那些拍马屁的人是不是真能胜任,那就要看遇到什么样的事儿了。
当王配伦找来刘知玉,让他去完成这个任务时,刘知玉大喜,这种陷害人的勾当,他以前可没少做过,现在竟然对一个皇族王孙去做,这说明王侍郎很信任他啊,把他当成了自己人,那他当然要好好去办了。
等见了李博文之后,只不过短短几句话的功夫,刘知玉便给李博文下了定义,这是一个没有见识过真正世面,还嫩得很的一只小雏鸟,新鲜之极,适合一口活吞。
刘知玉牵着马,没走多远,便到了一座小镇子,镇子不大,大概只有百十户人家,说是村子也不为过,但房屋整齐,道路干净,还是用石板铺的路,一看便知这是一座很富有的小镇子。
进了镇子,刘知玉回头笑道:“王孙,这座镇子是宫里大总管梁公公的封地之一,以前是个大财主的,专门用来酿酒,富裕的很,富裕得很啊!”
李博文心想:“怎么非要叫我王孙,这两个字听起来,可颇觉刺耳,让人着实有些尴尬啊!还有这个小镇子是个宦官的封地?宦官竟然会有封地,这可真是莫名其妙了!”
他对朝廷中的事不太了解,自然不知梁大忠竟然被封了侯,而且还由杨泽给他弄了一大块的封地,他只是觉得一个宦官竟然有封地,实在是不可思议,这不是对朝廷封赏的讽刺了么,宦官凭什么会有封地啊!
等进了小镇子,还没走多远,原本空空荡荡的路上,却突然窜出来几十个彪形大汉,个个身高体壮,长相凶悍,这些大汉全都穿着军服,手提刀枪,那刀枪全都是超大号的,就如同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