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没法生存,这个部落虽小,却也有条河。
部落正中央的大帐篷前,立着一杆大旗,大旗上面画了一只双头黑狼,狼是突觉人的图腾之一,而且还是王族的图腾,这代表着这个小部落的首领,是一位王族成员,和突觉可汗是有亲戚关系的。
大帐篷里,围着火堆,坐着一圈的突觉汉子,为首的一个大概四十多岁,长着满脸的大胡子,身材高大,足足有二百来斤重,完全可以用彪形大汉来形容,穿着一身半新不旧的蓝色布袍,而他身边的人全是穿皮袍子的,也都是彪形大汉。
这胡子名叫阿史那达可,是突觉可汗的远房侄子,他为人有点儿太粗鲁,换句话说就是没脑子,只知道使用暴力,如果他是一个普通牧民,那这种性格也算是还好,至少不会受人欺负,可他是王族成员,这种性格就有些让人讨厌了,不适合在突觉可汗身边待着了,因为他不受汗太子的待见,太子可是一个很文雅的人,相对文雅。
阿史那达可手里拿着一串铜钱,上下抛动,笑道:“那支大方的军队,看来不是来打咱们的,那就好,不是来祸害咱们领地的就行。不过,他们还真是有钱啊!”(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