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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九章 扬名就要去皇宫(1 / 5)

杨泽听了嘿的一声,好象上次说的是十条吧,还是多少条来着,他当时没当回事儿,现在自然就记不住了,不过二十条肯定是数量增多了,这他倒是能明白,看来这状子,蒙正天又重新写了啊!

先不接状子,杨泽问道:“和上次在国子监里的状子不一样吧,可是你又重写了,是和外面的同学重新研究过了?”

蒙正天微一迟疑,他确实是把状子重写了一遍,事关重大,当然要好好写了,而且也听了其他同学的意见,可扬名立万那当然是自己扬名最好了,每多一个人分名望,那他自己的名望就要少一些,这种机会可不是能经常碰到的,说不定这辈子也就这一次机会了。

可外面那么多的同学都眼巴巴地看着呢,让他说这状子是自己写的,实在有些不好意思,他的脸皮还没练得比城墙还厚呢,不好意思独占功劳。

蒙正天只好回道:“回杨大人的话,这状子是在下和同窗好友一起研究过的,不是在下一个人的意思。”

杨泽先是嗯了声,还是没有接状子,却道:“这状子上面,有所有参与人的签名吗?手印也成!”

国子监的学生哪可能玩按手印这种事,又不是不识字,但就算是大家都识字,可也没有在状子上面签名,上面只有蒙正天一个人的名字。

蒙正天摇了摇头,说只有自己的签名,还回头看了一眼外面的同学,却见不少同学都有恍然大悟的表情。

签名这种事,大家都忽略了,联名告状当然要比一个人告状更有声势了,既然大家都来凑这个热闹了。不签名,岂不是吃了大亏。

外面不少学生都有点儿后悔了,怎么一开始就没有想到这点呢。白白便宜了蒙正天,就算这事儿是他挑的头儿又能如何。顶多让他把名字签在第一个位置,不也就成了么!

杨泽挥手道:“如果是众人之意,那便是联名告状,依着我大方的律法,还是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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