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拉德所说的这些秦川其实都知道。
德国其实在很早的时候注意到秦川所说的这个问题了,也是步枪与冲锋枪之间的火力空白的问题。
从某种程度来说步枪的远射程在战场是没有必要的,原因一方面是交战双方的距离一般没有那么远,如果真有那么远又很难命,所以远射程的意义不是很大。
另一方面是远距离完全有可以替代的武器,如机枪、迫击炮。
于是步兵真正需要的是一种射程在四百米左右的高射速武器。
曾经也有人考虑过用冲锋枪的原理直接改造成步枪……这实际是机枪,它的后座力是普通士兵无法承受的。
于是德国很有前瞻性的研发一种间威力弹。
这种研究从1934年开始,经过反复实验直到1941年才确定了7.92×33毫米步枪短弹。
它的长度当时德军7.92×57毫米标准步枪弹缩短了,弹头更轻,发射火药减少,装药量由47格令(注:格令是英国使用的一种重量单位,以一颗大麦粒的重量为1格令,47格令约3克)减至24.6格令(约1.6克),弹头重由198格令(约12.8克)减至123格令(约8克)。
由此,有效射程相应缩短至四百米。子弹长度原有毛瑟步枪弹缩短三分之一。使得枪的后坐力大大减小,很好的解决了自动连发无法连续准确射击的技术瓶颈。
有了子弹后接下来自然是研发相应的步枪……其实在枪械的研发子弹的研发和确定是更为重要的,有句话叫“看枪先看弹”,子弹基本决定了射程、杀伤力等基本性能,枪实际是把子弹发射出去的工具。
但在向希特勒报告时被压住了。
“元首认为它射程有限,无法与机枪拟!”康拉德说:“所以在远距离会被敌方的机枪和步枪压制,近距离又不如冲锋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