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水人情,把林家豪的账户都给冻结了,同时也限制了其股票的销售。
不过,政府部门办事儿,效率一直是个问题。
执行局局长确实在林振元挂了电话后就叫来了具体办理诉前财产保全的执行法官,交代他立刻、马上、现在就开始行动。
而这位执行法官,也确实立刻、马上、现在就开始填写受理单,填写给银行、证券公司甚至房管所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并且这绝对属于特权,若没有领导的吩咐,按照正常程序,是需要申请人,也就是林振元签名的。但为了防止万一出事领导甩锅,这位执行法官还是电话联系了林振元的秘书,得到了一份盖了签字章的委托书。
虽然不是亲笔签名,但签字章临时用用也行了。
这个过程总体还是比较快,前后也就十几分钟。
然后,执行法官又叫来了两个新考进法院还没法官资格的协助执行员,把这个任务再次分解了下去。
执行执行,最终还是要到各个点上去执行的。
两个协助执行员,非常认真的领命,非常迅速的行动,一个前往银行,一个前往证券公司。
即便速度很快,即便是带着法院开出来的通知书,银行还是很大,尤其国有银行。
没错,林家豪还不至于拐了他老头子的钱,又把钱存在华泰银行。
不客气的说,如过他真这么做了,林振元还确实不会手软,直接冻住他账户没商量,哪里用得着通过法院?
当然,银行账户容易冻,证券账户却更重要。
只可惜,由于中间过了几手,这个去证券公司查封账户的协助执行员开车有点慢,一路遇红灯,到了也没顺利摸到门,前后,就过去了一个多小时。
也就是说,银行账户早早冻结了,证券账户还没有。
不像资金到账,每一笔银行都来个短信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