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尚……如果不是宋梅那个坑哥的家伙,宋谦会需要搞这种事?现在,就姑且默认了吧。
“不可以。”
“……”
刚才还说时尚呢,这立刻来个大喘气说不可以,宋谦很想揍曹甯一顿,没错,扒了裤子往屁股上狠狠揍!
曹甯很得意,继续着她的专业解释:“著作权呢一共有十七项权利,其中有4项属于人身权,不可转让,其他13项属于财产权,可以全部或部分转让。这4项人身权里,就包括署名权。另外还有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所以,你想要把人家写好的书署上自己的名字,再多的钱,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呃!
宋谦确实挺失望。再多的钱也没用。真操蛋。
“不过……”
还有不过?果然是很需要扒裤子揍屁股的女人!宋谦腹诽着,却要装作恭敬听的样子。
以后,哦不,今天,就去招个贴身法律顾问,女的,漂亮的,听话的,还能说人话的,天天伺候着自己,给自己答疑解惑。
有钱嘛,就这么干!
曹甯自然不知道宋谦的腹诽,继续着她的“不过”:“要是你只是单纯想要有个名,那私下操作找个抢手给你写,然后署你名,这种事情不要太多。即便最后打官司,对方也很难打赢的。”
没错,著作权官司,是所有案件中举证最难,审判周期最长的。
“行!我明白了!”
其实宋谦是一知半解,但总归知道这种事情它不犯法,那就足够了。待会儿就跟尤大伟沟通一下,其实也不是什么复杂事儿,就是商量一下把那作者账号和密码跟自己说,需要多少钱。自己偶尔上去截个图啥的,满足一下自家小妹的虚荣心。
没办法呃,嘴上说着不能轻饶这坑哥的妹妹,过后又恨不得什么都给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