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来后,不少人脱下了外罩的皮袄提在手里在烘烤,至于少女因为一直在公孙止的怀里,加上身子娇小被大氅遮盖着,除了裙摆被雨水打湿外,便没有这方面的烦恼。
过了一阵,云层后的天色微微明亮起来,雨在饭食好的时候收住了,常时间吃肉干等荤腥肯定是不行的,所以有时候还是会用抢来的铁锅、铁盔来煮一些稀粥、野菜。公孙止特地让人收刮来的漆碗,甚至一整套漆制餐具、生活用具。
端过盛有几片野菜的肉汤,递给少女,公孙止就地坐下来,啃了一口干饼,咀嚼着开口:“……荒郊野岭,没啥好东西,待到了上党郡,寻一家豪绅的院子,再让你好好休息几天。”
“你不能这样——”
对面,蔡琰皱起秀眉,葱白的手掌连摆:“我…我还没那么娇贵,你们别去杀人了……还是抓紧赶路吧…”
“这么久了…你还是心善。”公孙止夺过她手中的漆碗,喝了一大口,蔡琰哎哎了几声,盯着那碗小声嘀咕“那是我喝过的…”这样的话语,片刻后,男人又将碗还给她,“到了狼窝,你就要学会当一头母狼,狼群待不了羊的,明白吗?”
旋即,从腰间掏出一把匕首塞进少女的手中握紧,叮嘱:“记住,除了侍女和我,谁要是在你身边待上几息,你就扎过去,往喉咙、心窝、胯下猛刺,就算刺错人了,算我的。”
蔡琰握着带有体温的匕首,发懵的点了点头。
“有那么危险吗……”她想着。
如此过了一个时辰,众人休息的差不多了,折了一些带着树叶的枝桠编制成圆圈背负起来,以防再次下雨,收拾好东西准备上路时,一身破破烂烂像乞丐一样的身影躬着过来,小声在公孙止耳边说了什么,他目光看向身后来的林间,马蹄奔驰的声音渐渐响起。
众狼骑倒也没有紧张,只是侧了侧脸,听马蹄声便是知道只一骑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