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盒子里堆满羊毛,在羊毛中间,是一对精美绝伦的越州青瓷瓶。
康巴斯恋恋不舍地抚摸瓷瓶,“将军,你还记得这个吗?”
杨元庆记得,这是去年康巴斯用四百吊钱从一对逃难来的延州夫妇手中买下,杨元庆也知道这是对极品青瓷,若不是遇灾,那对夫妻也不可能卖,这个卖到京城,至少要翻一倍。
“你不是说这对瓷瓶要送给你娘子吗?”
康巴斯摇摇头,“我人回去就是给她最好的礼物,这对瓷瓶我准备用它做买卖的本钱,我想把它卖掉。”
“老康,你打算卖给谁?”尉迟绾从旁边探望问道,她一直在偷听。
康巴斯吓了一跳,见是尉迟,他一颗心放下,笑道:“我刚才遇到一个粟特女人,是史国人,就是那个史蜀胡悉的妻子,她告诉我,库苏部的大酋长最喜欢隋朝青瓷,而且肯出大价钱,我打算把这瓷瓶卖给他,先赚它几倍利润。”
“老康,我陪你去,帮你当保镖!”尉迟绾兴致勃勃道。
杨元庆拍了拍他肩膀,“去吧!让尉迟当你保镖,顺便帮你讨价还价。”
康巴斯答应一声,便带着尉迟绾走了,远远还听见他们谈话。
“老康,你准备卖多少钱?”
“不要钱,我要黄金,低于五十两黄金我不卖。”
“啊!老康,你简直太心黑了!”
“嘿嘿!做生意就是这样的,不心黑怎么能赚钱,我从家里来一趟大隋,至少都是十倍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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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元庆摇摇头笑了,这个康巴斯平时很老实正经,也很吝啬,一个钱也不肯乱花,可一旦做起生意,他骨子里粟特奸商的本性就流露无遗,倒也蛮可爱。
这时,远远听见马绍在喊:“长孙将军来了!”
杨元庆走出营帐,只见长孙晟笑呵呵骑马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