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语酒吧,七彩霓虹灯闪烁,鼓乐声震耳欲聋,舞池之中,无数青年男女在狂欢乱舞。
偷王之王诸葛映徽斜斜靠在二楼角落的一个位置,满满喝着红酒,懒洋洋的。此刻的诸葛将军,打扮得十分年轻,和酒吧里大多数年轻男孩一样,衣着新潮,发型时尚,甚至耳朵上还挂着银色的耳环,一边三个。
不过偷王的耳朵上并没有真的打孔,这些耳环是“沾”在耳朵上边,不是挂着的。
身为偷王,外貌上留有如此明显的特征,可不见得是个好主意。说得轻一点,这是坏自己的饭碗,往严重一些说,就是自己找死!
这个世界上,想割下诸葛映徽的脑袋来当夜壶的大人物,绝不止一个两个。
诸葛将军才不在乎这些笨蛋对他的“牵挂”。
在诸葛映徽眼里,每一个被他偷过宝贝的家伙,都是笨蛋。包括远在千里之外的那匹大草原上的狼王,孛儿帖赤那,一样是个笨蛋。
他以为将“长春安神香”放在他卧室地下的保险柜里,再在门外派人二十四小时守卫,就能难得住普天下的小偷?
偷王出马,还不是手到擒来!
还顺手拿走了一只玉镯。实话说,那只玉镯,诸葛映徽是真的看不出来,到底有什么好。以偷王的眼光,什么宝贝没见过?对各类宝物的鉴赏能力,绝对堪称大师级的水平。但那只镯子,确实很普通。
不过诸葛映徽还是顺手牵羊了。
原因无他,这玉镯搁在保险柜中最显眼的位置,甚至连“长春安神香”都被挤到了一边。
孛儿帖赤那不是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这匹北方的狼王,纵横内外草原,威名之盛,无与伦比。大草原上,不管多么骁勇的健儿,只要听到白狼的大名,无不五体投地,顶礼膜拜。
能够被白狼如此看重的东西,岂是寻常之物?
一定是仓促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