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过来了,要发问题的话,相信讲话的速度之快,每秒钟可以达到十二个字,但是我要问的问题实在太多,一时之间,不知如何问起才好,我只是向他伸出手来:“老朋友,恭喜你从患病状态中清醒过来。”
我已经尽量选用温和的、避免刺激他的字眼在说话,可是他真是敏感,向我瞪了一眼:“你干甚么?想试试我是甚么样的怪物?我没有甚么怪,握手就握手,谁怕你?”
他说了那一大串话之后,才伸手出来,弄得我不知是和他握手好,还是不和他握好。他却一下子就握紧了我的手,用力摇着,然后,他神情悲哀地望着我,叫着我的名字:“卫斯理,我……想不到……父系血统的遗传……”
郑保云苦笑着,松开了手,在自己的肚子上,用力拍打了几下。
他拍打肚子时发出的声音,完全是拍在坚硬物体上所发出的声音。
他这样子做,不禁令我感动之极。
他是外星混血儿,有着一半外星人的血统,那是他心中最忌讳的一件事,不但怕人知道,怕人提起,只怕他自己连想也不敢想,他会因之而成为不可药救的疯子,现在他对于这一点,依然敏感而紧张。
可是他却在我面前那样做──他可以全然不必那样做,我的好奇心再强烈,也不会白痴到去摸他的肚子。可是他却那样做,这表示了他对我的无比信任,表示了我在他心目中朋友的地位,表示他和我之间,绝不会再有任何秘密。
我激动得不知说甚么才好,郑保云望着我,又道:“变化是在不知不觉中完成的。”
我点头:“是,你的血液也承受了父系血统的遗传,地球人若是有你那么多白血球,早已死了,可是在你体内,却使你几乎可以抵御任何种类细菌的袭击。”
郑保云看来并不为自己“高人一等”而欢喜,他扬起手来:“我们是朋友。”
我立时道:“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