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一。
军师能进出黄金屯子多次,据他自己说,民团连问都未曾问过他一句,那也很可信,因为他虽然当了那么多年马匪,可是却一点也没有匪相──不但没有,他看来比旁人更斯文儒雅。
所以,当他自称是哈尔滨来的中学教员之际,人人都相信他,不知道什么是“教员”的,他解释一下:“就是教书先生”,大家也就都明白了。
他白净脸皮,双手柔软,手指细长──如果他出身好,受系统的教育,他一定是一个出色的小提琴手或是钢琴家,因为他有天生的音乐细胞,不论是什么乐器,一上手就能弹能奏能吹,什么乐谱,听罢一遍,就牢记于心。
年轻人的叔叔和这帮马匪,发生了关系,也由于军师的那一手音乐才能,经过情形,下面自然会说。
军师自然也佩枪,佩的是一柄德国造的快慢机,又称盒子炮,也叫驳克枪──这是当时能拥有的最威力强大的手提武器,可以扳一下枪掣,一下子就射出二十颗子弹来,特别适宜旋风式抢劫的马匪所用,极其难得,比同样大小的黄金还贵。
但是军师绝少用枪,他常用的武器是飞刀,他的飞刀是特别打造的,据说得自异人传授,刀长六寸,其薄如纸,锋利无比,刀柄上有一个环,恰好可以套在手指之中,他可以一口气套三十柄飞刀在手指上,然后转动手指,向四面八方射出飞刀,百发百中,力道强大到不可思议,人的头颅骨多么硬,可是,十步之内,他射出的飞刀,可以直钉进入头骨之中,只剩一个环在外面。
他的这手飞刀绝技,远近驰名,很有些看他的外型十分文弱,想要欺负他的党匪。死在他疾如闪电的飞刀之下,久而久之,自然再也没有人敢招惹他了。
作为一个大规模的马匪队伍的军师,军师有各种优点,但是也有一个大缺点,他好色──好色如命!
男人没有不好色的,正如所有的猫都吃鱼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