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还在邮筒之中,信封上的邮票,自然是还未盖过印的,虽然是小数目,但在顽童的心目中,已是意外之喜了。
我当时拿了这封信在手,第一个反应,自然是想立即将之送回邮筒去,可是我却立即改变了主意,因为那顽童撕邮票的时候,十分匆忙,所以,在将邮票撕下的时候,将信封上的牛皮纸,撕去了一层,恰好将收信人的地址,撕去了一大半。
信封上全是英文写的,在还可以看得到的字迹上,显示出信封是寄到一个叫作“毕列支”的地方,那地方是在地球上的那一角落,我无法知道,因为纸已被撕去了一层。
而收信人的名字还在,那是“尊埃牧师”,而且,发信人的地址,也十分清楚,那就是离此不远处,我一抬头,就可以看到那条街的。在发现了那些之后,我改变了主意,将那封信,放进了我的袋中。
我当然不是准备吞没那封信,而是因为那封信,已无法按址寄达。而那封信之所以不能寄达目的地,是由于顽童撕去了邮票时弄坏了信封,顽童之所以能得到这封信,却是因为那辆大房车撞坏了邮筒,而大房车又是在和我相撞了之后,才撞向邮筒的,所以追根究源,全是我的关系。
我心中已打定了主意,等我在警局的手续完毕了之后,我便去访问那位发信人,请他在信封上加上地址,那么我就可以将信贴上邮票,再去投寄了。
我在杂货铺中打好了电话,又驾着自己的车,和警车一齐同到了警局,在警局中,我已知道那个妇人只不过受了一点轻伤,已经出院回家了。
我在警局也没有耽阁了多久,便已办完了手续,我走出了警局,我的车子只不过车头上瘪进了一块,并没有损坏,所以,我很快就来到了那封信的发信人地址。
那是一幢十分普通的房子,坐落在一条相当幽静的街道上,我上了三楼,按了门铃,门打开了一道缝,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