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来。
这幢屋子,属于我的一个朋友所有,那个朋友是一个极怪的怪人,可以说是一个第一流的“犯罪者”。但是却不要被他这个衔头吓退,他是一个千万富翁,凡是千万富翁,大都有一些奇怪的嗜好的,有的喜欢搜集名种兰花,有的喜欢蓄养鲸鱼,我那朋友,他喜欢犯罪。他的所谓犯罪,全是属纸上谈兵形式的。
正确一点说,他喜欢在纸上列出许多犯罪的计划来,今天计划打劫一间银行,明天计划行劫国库,后天又计划去打劫邮车。
他在计划的时候,全是一本正经的,不但实地勘察,而且拟定精确的计划,购买一切的必需品,但是,到了真正计划中应该行动的时候,他却并不是去进行犯罪,而是将一切有关这计划的东西,全都在一间房中锁了起来,然后,在那间房间的门口,贴上“第X号计划”等字样,如果在他暂时还没有新计划的时候,他仍会走进陶醉一番。
他就是这样的一个怪人,在他的一生之中,可能未曾犯过一次最小的罪。但是如今,我却真的要拖他去犯罪了,因为只有他,才能有那么齐全的犯罪道具,使我不必再浪费时间去别的地方找。
当然,我不会连累他,在一路前来的时候,我早已计划好,他在事后是可以完全无事。
在门口停了下来,按铃,由于他喜欢*犯罪*,因之他的屋子也是古里古怪的,我一按铃之后,门上的一个小方格就打了开来。
但是,从小方格中显露的却不是人,而是一根电视摄像管。
在他的屋子中,不但到处都有着电视接收机,而且,他的手腕之上,像我们普通人戴手表一样,是经常佩戴着一具萤光屏只有半英寸的超小型电视接收机,所以只要有人一技门铃,只要他在屋子中,他是立即可以看到是谁在门口。
我将身子贴得对准那个小方格,好让他看清楚站在门外的是我。
我立即听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