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去,宁愿一起死在深坑里。
举了两个例子,可以发现一个十分有趣,不应该发生,但是又确然发生了的现象:在深坑中的两个人,是一双不共戴天的敌人,和是一对爱得入骨的恋人,结果竟然是一样的……两个人都死在深坑中。
数学上有A=B,B=C,则A=C的公式,套用这个公式,是不是可以说,不共戴天的敌人,等于爱得入骨的恋人呢?
敌人和恋人之间,通过一个特别设计的故事,再加上若干巧妙的安排,竟然可以划上等号,是不是很令人吃惊?其实中国古语之中,早就有“不是冤家不聚头”的说法。“冤家”是敌人,“聚头”是恋人。
冤家而偏要聚头,很有宿命的意味,事实上,缘分就是宿命的。男女今生聚首,绝不能排除前生大有纠缠的可能性,不然,何以会相聚,又何以会分离?
男女间的关系太复杂,正式说故事之前的闲话也不宜太长,还是正式切入故事。
黄绢在离去之前,指着原振侠所说的一句话是:“想不到用卑鄙手段害了他的是你,反倒不是卡尔斯!”
原振侠没有分辩,但是他却背过身去,表示他绝不接受黄绢的指责。
黄绢为什么要这样指责原振侠,三言两语,绝说不明白,必须看过《血的诱惑》这个故事,才能了解。
当然也可以简单一点地解说一下。
黄绢话中的“他”,是一个特出之极的人物,来自宇宙不知哪一个角落的白化星人李固。
而所谓“卑劣手段”,是由于种种原因,原振侠利用了超级女巫玛仙,用巫术对付了这个白化星人,使他丧失了一切记忆功能,变成了一个外型看来仍然俊美无比的白痴。
而这个美丽得像雕像一样的白化星人,在他的能力还未曾丧失之前,和黄绢之间有着急速发展的恋情。他抱着她冲霄而起,直上云端……原振侠甚至想象过